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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翔股份: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280万元

时间:2024-10-20 23:58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吉翔股份8月28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4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拉特前旗西沙德盖钼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沙德盖”)尾矿库溢流井发生故障事故,回水泵站尾矿水及泥浆经直径约1.5m管网溢流,从沙德盖沟至南向北经沙公线公路进入河槽,在此期间尾矿砂水溢流,下游溢流总长度29.75km,涉水面积266.81hm2。

本次事故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之规定。根据规定,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处以罚款280万元。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事故无人员伤亡,因事故整改停产的设备已恢复正常生产运营。